酒店禁止自帶酒水、包間設有最商務中心低消費、買車被要求購買保險……又到“3·15”,在各地消協組織公佈的投訴熱點中,又出現了這些“熟悉的面孔”。林林總總的霸王條款背後,商家的一句“行規”仿佛成了無堅可摧的牢固盾牌。
  所謂“行規”,本意是“行會制定的各種規章、制度,同行的人應一同遵行”。通常情況下,行規對於規範從業者行為、凈化行業環境發竹北房屋揮著積極作用。然而,有些商家卻以“行規”為名,堂而皇之地乾起了侵害消費者利益的勾當,在這些商家的語境下,“行規”走了形,變了味,淪為與其本意背道而馳的“潛規則”。
  新修訂的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將開始實施,但破除違法“行規”的魅影,絕非一部法律出台就能立竿見影。當務之ssd固態硬碟急是,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基礎,積極規範引導行業自律,改變“劣幣驅逐良幣”狀況,讓依法經營成為最大的“行規”。監管部門應破除行業、部門壁壘,形成監管合力,建立更加完善的維權渠道,以常態化的執法壓縮不法經營者的生存空間。作為消費者,更要勇於拿起法律武器,向各種不當“行規”說不。唯有如此,違法“行規”盛行的歪風才能徹底扭轉。
  (原標洗碗機題:向不當“行規”說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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