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接01版 加強地方立法,積極構建與現代化國際化大都市相適應的法規體系。成都將充分用好省會城市的立法權,緊扣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大都市的發展目標,按照法制統一原則,加快構建符合成都實際、體現中國特色、接軌國際規則的城市法規體系。一是把握立法重點。緊扣“五位一體”佈局和黨的建設等重點領域以及推進城市空間、城市產業、城市生態、城市管理和城鄉形態轉型升級等重點任務,切實加強地方立法工作。二是確保立法質量。制定科學合理的立法規劃,完善立法程序,堅持科學立法、民主立法、開門立法。三是提高立法效率。要切實提高立法工作的預見性、針對性和時效性,儘快消除成都法規體繫上的盲區。
  深化依法行政,促使公權力在法治軌道上規範運行。建設法治政府,核心是依法行政。成都要打造遵循國際慣例的政務服務環境,關鍵也是要抓緊提升依法行政水平。強化依法決策,健全行政決策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,將決策行為置於法治框架內。強化依法用權,堅持“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”的改革方向,把資源權、財經權、人事權等核心公權力納入法規制度的框架以內。強化規範執法,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,強化行政執法監察,切實解決執法的缺位、越位、錯位問題。
  推進公正司法,維護法律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權威性。一是加快建立公正高效的司法體制機制。深化司法管理體制改革,逐步推動地方法院、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,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。二是深入推進司法公開。加快構建面向社會公眾的司法公開信息平臺,積極探索庭審網絡直播、錄播和裁判文書上網等司法公開新途徑、新形式。三是完善司法服務和救助體系。把公共法律服務納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務範疇。
  弘揚法治文化,加快建設全民守法的法治社會。加強普法教育,全面實施“六五”普法規劃,加快提高市民的法律素養和法律意識。構建社會徵信體系,要以法治為基礎,以金融、納稅、合同履約、生效裁判執行、產品質量信用記錄為重點,加快建立社會信用體系。提高依法治理能力,深入推行“大城市、細管理”理念,推動社會管理重心下移,完善基層治理機制,規範有序發展社會組織。原載四川日報3月25日02版  (原標題:為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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